以前在上方法論時,扣除掉關於方法論思想史方面的討論外,大多數的時間都會聚焦在所謂的Wortlaut/Grammatische Auslegung,也就是文義解釋上。因為文義解釋是解釋的起點,也是解釋的終點。之後的Systematische、Historische、Teleologische都以文義(Wortlaut)所給出框架下運作。從而Wortlaut構成了Auslegung跟Analogie, Rechtsfortbildung的界線。
在探索文義、進行文義解釋的過程中,概念的定義探索處於核心。其中尤為關鍵的是在文本中的定義,無論是通常所謂的法律定義,或是主管機關在行政命令、規則、函釋之中給出的定義,都是在釋義時必須首先被參酌的基準。
透過這些概念、定義的連結,最終才形成了「法系統」與系統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