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錄:『今天開始聽到一些消息,就是地方政府開始查水表,簡單來說,按門鈴、傳訊息問「你有連署嗎?這是你的簽名嗎?」
首先,這是違法的。
1. 要核對資料,是用「查詢單」。而且查詢單不是隨便可以發的。
2. 各位的連署書,只能放在地方選委會和戶政機關,「不可以攜出也不可以流出」。
3. 因此,若有公務人員帶著連署書給你看,不管是正本影本,還問你是不是你簽名,這已經違法了。
檢警必須立刻調查,這有刑法、選罷法和個資法的問題,而且銓敘部也應該馬上查是否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
未來如果有任何人遇到,請直接存證,並通報司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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