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娟、李禎環《我只是想分手而已:親密殺人,被深愛的男人殺死的女人們》;簡郁璇|時報:2023。

她們只是想分手而已,卻都死了。「她們不過是要對方別喝酒,或因為喝醉才被殺害;她們要對方省錢,或因為說對方太揮霍而被打死;還有女性只是表達對其他男性的好感就被毆打致死;也有女性因為先回家,或是甚至毫無理由就被打死。」「最少」十天就會發生一次唯有女性送命才能終結暴力的情況,被命名為「親密殺人」,而非被當作浪漫詞彙在使用而侷限於特定年齡層、被認為只是戀人在打打鬧鬧卻以殺人作結的「約會暴力」。所有判決書描述的被害者處境令人毛骨悚然,加害人的陳述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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