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將本立法院會期從法定5月31日結束延長至7月31日,應該就是要憲法74條的保障:「在任期期間內,都受到保護傘保護,即使立法委員有犯罪,在解釋上,都不能逮捕。」藍色立委若牽涉到偽造文書的案子,都能暫時安全。
說實在,憲法賦予人民罷免的權利,使用罷免權是理所當然,這次罷免不是只是要罷免不適任的立委,也是要起到震懾的作用,讓沒有認真工作、對不起每月20萬薪水的立委可以離開岡位,也讓那些還在位置上的人戒慎恐懼,明白人民是會盯著他們的。(也不只是立委,甚至連市長都該畏懼,蔣萬安把世壯運辦成什麼德性?大家可以想像戰爭來臨時,這樣的市長能夠引導台北市民到安全的地方嗎?)
每一區的失敗,其實就是讓那些立委更加心存僥倖。真的是不要錯失這次罷免的機會,去寫下連署書,保護自己重要的人和在乎的事物。
說實在,憲法賦予人民罷免的權利,使用罷免權是理所當然,這次罷免不是只是要罷免不適任的立委,也是要起到震懾的作用,讓沒有認真工作、對不起每月20萬薪水的立委可以離開岡位,也讓那些還在位置上的人戒慎恐懼,明白人民是會盯著他們的。(也不只是立委,甚至連市長都該畏懼,蔣萬安把世壯運辦成什麼德性?大家可以想像戰爭來臨時,這樣的市長能夠引導台北市民到安全的地方嗎?)
每一區的失敗,其實就是讓那些立委更加心存僥倖。真的是不要錯失這次罷免的機會,去寫下連署書,保護自己重要的人和在乎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