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某些路權網紅自己不懂歐洲法律就不要隨便拿來跟台灣的法律類比或隨便科普,只會變成在帶風向而已。
而且這些貼文很有趣的地方是,不管本文在討論什麼議題,一定會有人在講「違停都不強制取締」、「官僚體制啦,一定有抽回扣」、「測速照相太多了」之類無關正文的留言。
關於違停,我覺得應該討論的是為什麼要廢除拍照檢舉制度。違停是對公共秩序的干擾,應該授權給行政機關進行排除。所以我認為取締應該是對干擾進行排除的手段。時常發生警察一來,只要人在車上就不取締的情況,我認為這樣干擾就自然排除,即沒有強制執行的必要。
我覺得討論檢舉制度爭點在於,民眾拍照檢舉違停是否為有效排除干擾的手段?
如果可以拍照檢舉,等到真的受處罰時很可能早就不在現場了,那將失去其意義。
如果違停者一直待在那邊,打電話給警察要求來取締就符合原來的立意。
而且這些貼文很有趣的地方是,不管本文在討論什麼議題,一定會有人在講「違停都不強制取締」、「官僚體制啦,一定有抽回扣」、「測速照相太多了」之類無關正文的留言。
關於違停,我覺得應該討論的是為什麼要廢除拍照檢舉制度。違停是對公共秩序的干擾,應該授權給行政機關進行排除。所以我認為取締應該是對干擾進行排除的手段。時常發生警察一來,只要人在車上就不取締的情況,我認為這樣干擾就自然排除,即沒有強制執行的必要。
我覺得討論檢舉制度爭點在於,民眾拍照檢舉違停是否為有效排除干擾的手段?
如果可以拍照檢舉,等到真的受處罰時很可能早就不在現場了,那將失去其意義。
如果違停者一直待在那邊,打電話給警察要求來取締就符合原來的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