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真的覺得內政部不要管這個,因為最後受害的還是一樣是房客
沒辦法蓋出像新加坡那樣的公屋,讓所有人都有房子住,甚麼打房的方式都沒用,問題是人家新加坡95%的土地都國有,台灣光這一點就做不到,社宅沒有所有權,住了幾年就要還,我還是覺得這點不能解決房價的問題。

所以內政部不要雞婆,謝謝。
BY租屋累計超過15年的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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