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諸新版財劃法,似無行政院及財政部所說因搞錯分配公式的分母數,導致統籌分配款無法完全分配的情形。以離島三縣市分配款項來說,財劃法規定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二點五,若按照法條所定權重計算、比例分配予離島三縣市,應無可能無法完全分配..條文所定之百分比,只是作為離島三縣市分配各該目權重款項之比率計算基準,分母是離島三縣市或全國廿二縣市,並不會影響分配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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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修權重,不知道民進黨政府在唧歪什麼,不想分錢就直說;
不過如果民進黨就是如此下賤,那再修法把話講更明讓民進黨無法再下賤也無所謂,就跟行之有年的總預算統刪既然民進黨下賤到全部拿去刪地方一般補助款,今年國會就已經宣告不統刪,會一條條雞掰一樣。
法綠人腦治國,可悲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