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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看到這段… 作為一個港女想說的是,香港的一般情侶頂多是在外約會完送人回家;頂多就周末上一下對方家過夜;同居是很大的事情,會叫伴侶一起住的可能性:

1. 在家裡有自己的房間(少kam但家境有一定水準)
2. 自己租屋住(女強人)
3. 自己就有物業(人上人)

不管怎麼想都不是等閒之輩,軟飯都送到嘴邊了不吃下去也太不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