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然可以爭辯,你可以告訴這個人她有多麼愚蠢、多麼荒謬,但這樣你又能學到什麼呢?你只會感到自己的道德優越感。你會覺得:「我好聰明,她好蠢」,但你能從中得到什麼呢?你能學到什麼教訓呢?如果你從華沙一路來到柬埔寨,那值得學點東西。如果我開始爭辯,我能得到什麼教訓?她只會覺得我瘋了,然後就會停止講述她的故事。這不代表我會花時間試圖說服她,讓她相信自己是錯的。這從來都不是我的目標。

如果你的受訪者都與你意見一致,那寫書的意義在哪裡?如果你有不同的觀點,有時這些觀點完全相悖,那才是最有趣的部分。我相信,當你寫一本書時,讀者應該從你的寫作、你的研究、你的感受中學到一些東西。讓他們了解不同的觀點是有意義的。

@readmoo - 波布是一個大屠殺者,他對自己的國家進行了種族滅絕,是紅色高棉運動的領導人,殺害了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