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撿屍」就是一種將自身的性侵犯罪動機歸咎於對方爛醉的卸責之詞。

因為「失去意識」、「無反抗能力」都還代表受害者是個人,而且是當下狀態很脆弱的人,攻擊他會是趁人之危、是雙重的道德敗壞,所以用無生命的「屍」將受害人非人化,以便在心態上合理加害者的決定與行為。「撿屍」一詞就是發明出來淡化性侵犯罪的詞,希望大家能意識到其中的陷阱。

另外,結婚證書不是奴隸賣身契,只要一方不同意一樣構成犯罪,實在難以理解把「趁妻子喝醉無意識下性侵她」當作podcast笑談是什麼噁爛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