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出了車禍,下班回家從承德路轉往通河西街,經過士林簡易庭,被一位酒駕的婦人正面擦撞。好在遠遠的就看到她在路上蛇行,因為兩旁都停滿了車,要閃也無處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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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儘量降速,準備接受衝擊。一如預期她往我靠過來,左後照鏡碎片灑了我滿身。
停住車身之後,回頭一望,她依然繼續向前蛇行。
也沒仔細檢查身上的傷勢,掉頭追了上去,順利的在五十公尺遠將她攔了下來,並痛斥其酒駕行為。
她看起來精神恍惚,還想繼續騎,我深怕她再造成另一場車禍,將機車橫檔在她行進路線上。
我威脅她放棄繼續騎車的行為,並打電話報警。
她趁我打電話時甩下機車,丟下安全帽並跨過簡易庭後鐵柵門逃跑。
等警察到後我檢視身上並無大礙,除了毀損一面後照鏡外,沒其他損傷。也不打算追究。
工作那麼晚其實也累了,留下個資後,就交給波麗士大人處理。
心中想著如果不欄下她,可能其他人不會有我這樣幸運無嚴重損傷。
可惜的是無法有效透過法律制裁她。
期望大家通勤時能更加小心注意,你不撞人,但是你無法阻止人撞你。
隨時做好防衛性駕駛的準備。
就是有那種人,要小心點!但騎車最重要的真的莫過於關心路面上的車而不是自己@bluetulippon@bluetulip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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