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杉哥/把九整除
16 years ago
「偽證案一審宣判」笑話百出!法院真正是國民黨開的!所謂「偽證」就是做不實證詞的證人!但1.直系血親不得做為證人2.如果是不得不〈大義滅親〉必須簽署刑責自負,否則無效。3.所作證之主案件「國務機要費案」至今未宣判。從屬「偽證案」竟先於主案一審宣判完畢。幹!台灣人這麼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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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趴趴/臺灣囝仔
16 years ago
好懂法律喔
阿彌陀猴
16 years ago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這是眾所皆知的阿
(angry)國民黨一定要給阿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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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飲酒
16 years ago
(goodluck) (goodluck) (goodluck)
哇係趙Yuki
16 years ago
欲加之罪嚕 早就看透國民黨了 真的很可恨 套一句博文講的話"吃阿明 用阿明 睏阿明還要幹瞧阿明"台灣人就真的那麼笨嗎 可不可以醒醒啊 (angry)
影中人 分享
16 years ago
又來呼弄,當台灣人死光了。 (angry)
Cathymimi
16 years ago
唉~~找不到可以判罪的法源啦...很扯...國民黨應該有跟扁家做協商啦....雷聲大雨點小...應該有提及扁家拿回多少錢...就讓扁家的罪名調整到甚麼程度... (unsure)
推噗通知 says
16 years ago
[Trackback] bluepeacock這邊 引用到
Cathymimi
16 years ago
這是他們勉強找出來的罪,懂法律就知道,這場官司都是道德判罪,包青天看太多了,很多的道德批判,根本台灣法律就沒有立法去規範,一家子只有陳水扁是公職,其他人都非公職,就無所謂的貪污罪行
Cathymimi
16 years ago
我也不欣賞陳水扁一家的作法,但是若是這場法律鬥爭,藍營鬥不過去,還一直賴著,居留,用小小的罪名判罪,根本就是輸不起,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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