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說喪假不扣全勤,可是公司管理部說要扣,到底該不該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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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已經爭個生理假了,所以很掙扎
我們公司的規定真是機車!聽說超過訃聞上的時間就不會再請耶!
我們公司是規定自死亡日起百日內可分次申請,但不能請半天的
我查了一下,普遍都是百日內請完。而剛那個規定是請過的同事說的,我想還是再向公司確認一次好了。
(大會報告)我們公司比照勞基法啦!可憐的同事,白白被扣錢。
全勤分上下半個月,各一仟,那個同事剛好卡在15~17,就醬,二仟塊沒了。還說只能請到訃聞上日期的隔一天而已。
對啊!我覺得我應該去當褔委。來這家公司後,爭取一個生理假並確認了喪假比照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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