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位於台北精華區的麵包店,年營業額上億;一位國中畢業的鞋店老闆,三個月可賺500萬元;一家生意興隆的滷味攤,一個月收入300萬…。而一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每月可能只能領個三、五萬薪水,難怪這麼多人有「寧賣雞排」之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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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你看到都是生意興隆的店...那生意不好關掉比生意好多上很多倍
開店就要租金.材料費.水電....這些都是很大成本開銷.還不含員工薪水
一個月也要5-10萬成本.請問你要賣多少塊炸雞排? 且確定你開的店生意就會興隆?
錢是四隻腳人是兩隻腳...我們怎能追的上...所以有錢人更有錢.因為他們用四隻腳去滾四隻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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