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犯的每條都是重罪 如果按一罪一罰來行使 少不了關個五六十年 這其實跟無期徒刑差不多
但是我覺得那些連續強暴犯比較過份,都只判八年,但是只是貪汙或是瀆職,又沒有害到人命就無期徒刑,就真的有點過分了。
不過二三審應該就不會判陳水扁那麼重了,這次應該只是要做秀給大家看吧。
貪污一害都是害幾千幾萬的人命的...誰說不會害到人命的:p
至於強暴犯的部份 沒辦法 台灣修法都是以一些政治利益面去做考量的 所以很多該修的法不修 不該修的法卻越修越糟糕
因為那天看到連續強暴犯的新聞真的滿氣的,他擺明就是有病了,但是還是被放出來,那才應該要關無期徒刑。
反正我們都沒錢?對齁,要賭什麼好,呵呵呵。請吃飯囉。
沒辦法啊 立院諸公不修法 人權團體一天到晚靠腰 造成的結果就是這樣
我還沒研究,但是陳水扁在那邊大叫的是不是說他們都沒證據?所以真的有證據嗎?
沒有"直接"證據 也就是物證 因為一些資料該銷的都被他們銷掉了 所以阿扁才會這樣囂張啊
所以根本沒有證據就被判了無期徒刑,那這樣我有點擔心我的案子了耶。呵呵呵
"都被他們銷掉了 所以阿扁才會這樣囂張啊"-->這社會就是這樣阿,有能力就搞
也對,想到王又曾,他還真聰明,跑了就沒事,現在在美國住豪宅耶,同樣都拐了很多錢,王又曾太厲害了
不能說沒有證據 因為還是有證詞的 只是物證很多被搞掉了而已 如果說就因為這樣就當做沒有證據來處理 那麼台灣的法治永遠對貪腐沒用 這是很可怕的
證詞?有考慮過心理嗎,那些企業家會不會想說,對企業有形象上的傷害,以後賺不了錢,被關,說不定對公司比較好,關出來還有錢賺
而且 基本上有牽涉入其中就已經傷害到形象了 更何況政商界中見不得光的東西多得是 彼此都心照不宣啦
可是想想,這樣他的子女繼承很大一筆財產耶,等於是用他自己的自由,換取子女一世好命
企業傷害到形象,是可以彌補的,但是打官司所耗的時間,金錢!?
基本上我覺得金錢還好,因為律師才六七萬而已,貪七八億花六七萬,很划的來喲。時間就真的很久,很麻煩,但是大人物都可以請律師代為出庭
扁家人?它們也只是平民老百姓,打官司所花的時間&金錢,還有吳淑珍他身體?對他們的小孩? "小孩不應該進入大人的利益世界"
並沒有那麼簡單啦 那些錢遲早是要被追討回來的 不可能就這樣放著讓他們爽
如果他們真的想靠這些錢來爽的話 說真的 那些錢也揮霍不了幾代的 搞不好他們的兒女長大後會反過來怨恨雙親甚至祖輩的陳水扁夫婦 因為這個案子已經成為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