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宏:扁案「換法官以推翻原法官之判決」犯妨礙司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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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法官以推翻原法官之判決」比「更換法定法官」更加違憲ˋ違法
要推翻法官周占春不羈押陳水扁的判決 唯一的方法就是換掉他
台北地院五位庭長 必須說明誰是更換法官的原始提議人
法官的判決並不是不可以推翻,一審的判決在二審的時候可以被推翻,這是最常見的,其次是法官收受賄賂,做出不利於一方的判決,在罪證確鑿之下,可以推翻原判決。
如果更換上來的法官蔡守訓沒有變更原法官周占春的判決「不羈押陳水扁」那麼爭議的只是「更換法定法官」的違憲問題,但是,被換上來的法官蔡守訓卻改變了原法官周占春的判決,將陳水扁判予羈押,因此這一更換法官的司法結果就成了「換法官以推翻原法官的判決」,屬於違憲又犯法的問題。
所以這就變成了五位庭長的決議造成了原法官周占春的判決被推翻的司法結果,也就是司法行政權可以改變法官的判決。
要推翻法官周占春不羈押陳水扁的判決 唯一的方法就是換掉他
很顯然的,換法官只是運作方式,推翻原法官判決才是目的
阿扁自述聽命AIT~已經是叛國罪吧?

能起訴判阿扁他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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