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ire
16 years ago
日記這種東西的可怕之處在於:什麼大小事都查得出來,令人無所遁逃。所以我一律寫了就扔也從不往回頭看,不管是自己手寫的,還是國高中和同學的交換日記,我覺得都沒有保存的必要。不過,手寫的日記跟用電腦打的到底差別在哪?我並不以為和「保留的程度」有關,倒是用電腦打比較快也較方便且容易組織
*cAt*
16 years ago
手寫有手寫的情緒在,我到現在都還堅持要常常"寫"日記
Claire
16 years ago
good for you:-)
Claire
16 years ago
手寫,我頂多隨便塗塗寫寫當作草稿或就此扔了,實在沒興致整理得美美的吶好麻煩。小貓手巧吧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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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16 years ago
我覺得當我變成老太婆的時候~就不會想要打開無名小站看blog了 (rofl)
Claire
16 years ago
慘了,我現在就已經不太有看網誌的意願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