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前去租書店租了一本雜誌和小說,3天後把書和雜誌都還了,過了一周租書店來電說我雜誌沒還,我很肯定地告訴他,我確定還了,因為是跟小說一起還的,店家查了小說還了,可能是他們keyin資料時錯誤,事情解決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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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的今天,我在一個塞爆的收納櫃裡找到那本雜誌......OMG
那...你會怎樣處理勒?我之前也這樣搞錯了應還的DVD,結果還是乖乖跑去店裡道歉和付違約金....好尷尬啊
我打算若無其事地拿著雜誌去還

結果可能會導致他們資料大亂
opps!!
既然租書店不追究了,如果沒有保留價值,可以拿去回收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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