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一本大學的日記給剪碎! (比預期的還花時間!手超酸!) 日記整本都是情情愛愛, 而且初戀的自己超蠢!~ 越讀越火大, 就這樣給他個船過水無痕! 媽聽到很婉惜 (應該是因為還沒偷讀到!) 但爸支持說壞的回憶可銷毀! 從這就可看出男女對「回憶」的態度不同!
我這幾天終於開始整理新房間,也搜出很多丟臉的日記,不過我捨不得丟耶…有時候拿出來翻一翻還不錯笑。
日記不要丟啦! 我剪掉的那本真是一點都不好笑也沒有留的價值! 我看了都起雞皮疙瘩! 然後有股想打自己的衝動! 真的超噁又超厚臉皮的! 還在考慮要不要饒另一本一命...來當作借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 吼真的是超想歐打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