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16 years ago
上訴之聲明 請求判決: 一、原判決廢棄。 二、原處分關於否准公開鄺麗貞彈劾案之會議紀錄撤銷,並命原處分機關作為准許公開之處分。 三、第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四、命原審法官熟讀近年行政法學著作(書單如附表一所示)。
股市研究員
16 years ago
學理好像很少成為判決的法源基礎之一
黃帝穎
16 years ago
法治國要能進步~必需逼迫保守的法官了解新知~當然在台灣還有一個關鍵問題~我們必需嘗試喚醒他們的良知~讓他們堅守依法審判
黃帝穎
16 years ago
當然~我的上訴聲明四~是自己寫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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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早講,害我看到還爽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