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嗑絲 陳
16 years ago
一個我常逛的論壇站主貼出了這樣的訊息:「由於接獲可靠消息指出,近期內國內許多小型唱片業者,積極招募法務人員,將針對網站上部落格或討論區清查違法使用音樂情況,如查有侵權實証將告發及求償。日前已經有某個人部落格被查獲並賠償10萬元及緩刑2年......」
累嗑絲 陳
16 years ago
在這法律與人民的認知差距越來越大的年代(比較常聽到的說法是『法律觀念淡薄』),大家還是小心一點,不要落入了賊人的圈套了。
伊撒貝雞
16 years ago
(panic)
Gossan
16 years ago
謝謝這個資訊.可以轉噗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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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嗑絲 陳
16 years ago
gossan: 歡迎轉噗
累嗑絲 陳
16 years ago
聲明一下「賊人的圈套」是修辭上的用法,並不是指誰是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