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家大排長龍的包子店便停下車來買肉包。店裡寫著"每人限買十顆",所以我和太太每人各買了十顆肉包要回去分享給家人吃。買完之後,我在車上問太太說,你有幫我付錢嗎?我太太說:他只付了他的部分;也就是我的那十顆肉包沒付錢!!隨即我們又驅車回去付錢。
這件事過後隔天,我們到高雄85大樓的觀景台看夜景,我因為內急去上廁所,結果把手機遺忘在廁所內。後來有一通我的來電打給我太太說:我的手機遺忘在廁所了;他跟我說會將我的手機置放在服務台。當我去取回時,服務小姐說:你運氣很好,撿到手機鮮少歸還的。想想我的運氣真的不錯,真是好加在
可能他去搜尋我手機內的電話簿吧!真的算我運氣好,也怪我太不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