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nus
1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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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1 years ago
雖然實務上也有民事與刑事認定不同的案例,但基本上對於毀損名譽的認定標準是一致的,這件一看就知道駁回機率很高、而且求償金額根本超出一般標準,到底哪個白癡律師接這種濫訴案件?

虧民眾黨裡面還有律師咧(但執業紀錄都很差),媽的智障
Uranus
1 years ago
簡單來說,首先柯文哲是公眾人物,他做的事情大家要怎麼評論,基本上都是可受公評、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言論內容分成兩種,對事實的描述和意見表達,前者造謠的話的確會有被告的風險(但公眾事務容許範圍較大,如有合理查證就不犯法),後者是完全不會被究責的
Uranus
1 years ago
那這件從一開始就難以解釋到底名譽怎麼被毀損(我很好奇訴狀有多荒謬),僅僅是描述一件事實、柯文哲真的有做,到底哪裡貶損?還是柯文哲就是主觀認定讓老男人很難面子就是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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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1 years ago
吳崢描述的內容如果經過多方證人證明沒錯,那他根本也沒造謠啊XD
Uranus
1 years ago
喔幹這件案子就是司法界最討厭的無理濫訴、刁民鬧事類型啊,雖然有人會說政治意義大於法律意義,但真他媽很無腦耶,到時候被駁了是不是要說自己被司法迫害啊北七
Uranus
1 years ago
再來實務上就算問候人家爸媽,賠償金額也很難被判超過2萬啦
bleached
1 years ago
很鬧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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