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slowdive相遇,就是現在紅遍天,但被當年樂評人批評「普普通通」的專輯《Souvlaki》裡的〈Alison〉,但真正讓我愛上他們的,是某天點進〈When the Sun Hits〉的demo。我覺得自己和他們的音樂心靈契合度高達100%,即使我不是專業的,即使我很渺小,但在那一刻我感到infinite。可以說,我是因為Slowdive開始認真聽瞪鞋的。以前聽The Jesus and Mary Chain或是Lush等,喜歡歸喜歡,也不至於到真的很投入,甚至連聽My Bloody Valentine都興致缺缺。但《Just for a Day》讓我清楚明白shoegaze的魅力,尤其是〈Golden Hair〉光在網路上看現場就已經夠震撼,親身蒞臨現場後只能說好險沒有錯過。
關於Slowdive,我感到百感交集。在過去時常因為他們的際遇而為他們感到難受,有時會說他們是Oasis / Blur帶領的Brit pop風潮下的犧牲者。MBV和Sonic Youth影響Slowdive很深,只是瞪鞋在當時英國媒體的心裡已經不是搖滾寵兒。《Just for a Day》剛出爐時正好撞到brit-pop, grunge的崛起,即使擠進排行榜前十,NME也給了正面評價,大多數媒體還是因為當時對瞪鞋媒體的反彈而產生褒貶不一的窘境。鼓手Simon Scott在2009年接受採訪的時候不得不承認,當年媒體的評價深深影響著還只是青少年的他們。到第三張專輯《Pygmalion》出來時,他們甚至被唱片公司解約。直到現今網路的普及化,人們才開始珍惜Slowdive這個樂團。
我在現場沒有哭著看完演唱會,只是因為我愛面子。但他們是第一個讓內向的我由衷發出歡呼聲的樂團,是少數讓我隨之起舞不顧眼光的樂團,我知道這些事情根本沒有陌生人在乎,但我自己的包袱過重導致一直以來都無法徹底放開。而當我身旁的樂迷在〈Dagger〉出來時爆哭,我與他感同身受,當他在〈When the Sun Hits〉出來時即便難唱也要扯著嗓子跟著唱,我與他一同歌唱。音樂的魅力就是如此吧,收音如何沒怎麼感覺到,或許只是因為我專注於在台上閃閃發光的他們,沈浸在氛圍裡,沒有任何事情能夠阻止我全神貫注在他們的表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