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袋是個好東西,多用用他,好好思考,好好判斷,好好學習。
喔,天啊,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就是一股老人臭。
然而我們已經默認這種習慣,所以這些小鬼不明白也不會懂。
這算世代隔閡嗎?我不知道。
直白的講,二次創作,所謂的同人,在法律上,在法律上,是違法的。
是違法的,是侵權的。
這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圍,想了解自己去查,手機不是只是拿來給你打遊戲跟他爹的掛睡用的。
「那官方為什麼不提告還讓同人活動繼續進行呢?」
如果看到這裡,你的小腦袋瓜有出現類似的疑問,太好了,你有救的程度+3%。
因為同人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是免費的在幫官方做宣傳。
因此在不侵害官方權益的情況下,他們默許了這件事。
同人活動,是在粉絲對作品的愛,與官方的默許下,所進行的活動。
導致了,同人活動,處於一種灰色地帶。
好的,下一個問題,官方默許到什麼程度?怎樣會侵害權益?我會不會因為二創就被告???
如果你想到了類似的問題,很棒,有救的程度再+3%。
事實上,日本的同人活動發展甚至拓展到國外也盛行的現在,各大IP都有公佈同人創作條例。
例如禁止二創的迪士尼跟任天堂。
也會依據狀況做修改跟增加,像是合奏之星禁止營利行為。
或是像馬娘禁止色情創作。
諸如此類。
詳細內容自己去看,基本上來說,最基礎的大原則,就是不要影響官方的形象跟干擾他們賺錢。
再強調一次,不要干擾官方賺錢。
不要 干擾 官方 賺錢
週邊、立體物、棉花娃都是很容易踩線的東西,原因很簡單,因為官方可能會出。
還有那種拿官方的Logo 隨便印個徽章還是吊飾就拿來擺攤的,不好意思這個OUT了喔。
我還看過一個藍色的蝴蝶結上面掛個月亮吊飾就說是三日月宗近的印象飾品,嗯……呃……
(聳肩)
結論而言,同人活動對官方利大於弊,所以是被默許的灰色地帶。
而上面也解釋了,大原則就是不要影響他們賺錢,那這個部分,要講的就是,盜版。
盜版。
沒有理由,不用解釋,這個存在確確實實的影響官方的權益,他讓原本要付費觀看的東西免費公開在網路上。
甚至在實況主興起之後,還出現了「十分鐘看完OOO」之類的東西,這也有影響,也產生了很多那種看了影片就覺得自己看過原作的傢伙。
…………我會看盜版,就算我會補票也改變不了這件事,我承認,所以我沒有資格譴責任何人。
關於這件事,我只能說,我只想說,覺得好看,覺得喜歡,去買吧,花錢吧,這才能真正的把你的喜歡回饋到作者身上。
如果覺得實體書佔空間還有電子書這個選擇。
說起來有聽過有人抱怨覺得盜版的翻譯比較好,其實這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情,過去曾經有翻譯用了跟盜版漫畫一樣的用詞,結果上法庭了。
猜猜看誰勝訴?
啊對,還有,不要大聲的講你看盜版,什麼「有免費的當然看免費」之類的話,拜託……也不要公開分享,這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欸,有點廉恥好嗎?
說到廉恥,我真的很懷疑現在的小鬼有做人應該有的禮儀道德嗎?但看看現在的家庭教育跟學校教育,好吧,看來是沒有。
這個問題甚至不只僅限於西元兩千年後出生的世代,在網路上大家都忘了對面是一個人,忘記自己是個人。
彷彿還存在著一個迷思,就是網路是匿名的,你做了什麼不會有人知道。
或許以前是這樣吧,大概三十年前的時候。
現在,手機認證,定位查詢,推薦你認識的人……那該死的演算法。
曾經有過小鬼用小號跟我朋友買東西卻打算棄單,我朋友找到他的本號發現是個準備學測孩子,我朋友就回他的小號說記得取貨跟好好準備考試喔。
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