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爸爸媽媽完成了!!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稍微介紹一下預立醫療決定書、也就是病人自主權益法的東西
簡單來說,就是讓你可以在資訊充足、安全的環境下
預先選擇在 5 種狀況下期待的醫療方式: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主管機關公告之難以忍受之疾病
包含是否維持生命治療、是否流體餵養兩大分類,都可以選擇要不要、如果要想要持續多久、還是要交給誰(代理人)決定
所以需要帶著 2 等親以內的親人(讓大家了解彼此的想法、甚至討論),到合作醫院與心理師、醫師、護理師、社工師等進行諮商,了解整體狀況、問問題(?之後,才可以簽署
要
自己感觸很深的是,這是從帶他們來歐找我玩之後,再次家裡有比較多合作的機會。從事前和醫院與家人好幾通的電話溝通、到一起喬出有空的時間、真的出發聽著簡報、簽署之後看著彼此核對的眼神,整個過程雖然曲折,看著大家從困惑、驚訝、沈重到放心,其實是一起慢慢放下心中大石頭的過程
家父問了我為什麼要發起這個活動,我想了很久,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
1. 主觀覺得是很好的家庭活動(!,雖然我們家並不避諱、甚至經常討論這樣的話題,但並沒有mece 所有的選項來討論,也並不具備這麼完整的醫療知識,所以如果能好好花一點時間一起想想、看看別人怎麼寫的,然後一起吃個飯聊聊天,總覺得非常棒呢!
2. 我是自私的,我並不想要獨自承擔做決定的壓力,我想要分攤給你們www,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決定啦,你們也長這麼大了應該可以自己想清楚、說清楚了(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