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近幾年遇到的對象,我的曖昧期或者說是認識期都可以拉長到1年以上,主要是我覺得我應該專注在自己身上,而且我不想找短期關係,所以會好好了解彼此,看看有沒有契合,互動能不能產生快樂。
關係中如果沒辦法快樂,也沒辦法在低潮的時候互相扶持,這段關係我完全不想要,但這跟朋友有甚麼不一樣呢?
有很多人會覺得如果沒有慾望的驅使,如何產生激情愛戀呢?不就跟家人一樣嗎?
對我來說完全不一樣,我對喜歡的人會想要佔有他(當然會克制),會覺得他超級可愛,是其他所有人都無法比擬的,也會有欣賞支持,他開心我也開心。
有些人說進入感情關係,就是掙脫原生家庭的療癒過程,這個人跟你完全不一樣,但很親密,近乎無話不說,了解彼此的光明面與陰暗面,重點是可以和另一個人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
是的,家庭。
以前「家庭」對我來說是個不穩定的詞,一想到就會焦慮恐慌不安,但隨著年紀增長,我已經能夠正面看待原生家庭,並且情感上保持一定的距離。
現在對我來說,「家庭」沒有不好,穩定快樂的避風港,是可以輕鬆自在的關係,但前提是對方也是跟自己擁有一樣目標與感受的人
所以我不急著進入一段關係,我更希望看清楚、看懂對方。
現在很能分辨人了,有些人雖然一開始就有強烈的激情感,但自己心裡清楚,那是自己的課題在作祟,兩個受過傷的刺蝟,明知道是同類,但不收起刺的話永遠都在拉扯,疏遠又靠近,反反覆覆……一次又一次的在傷痛中翻攪。
而有些人雖然沒有強烈的激情感,但他的存在就是充滿著溫暖穩定,即便對方也有狀態不好的時候,可是知道他不會躲進自己的世界不讓人靠近、不會莫名其妙遠走高飛,也不會有拉扯感,就像魚進入水一樣,安心自在。
有人會覺得前者才是愛吧?強烈到要吞噬彼此,奮不顧身飛蛾撲火,那才是活著——但對我來說太痛苦也太累了。
不健康的感情狀態,會導致整個人生都塌陷,而健康的感情狀態是會讓人容光煥發,動力滿滿。
因此我很討厭坊間那些戀愛方法,運用一些方法,例如欲擒故縱、展現自己高價值這類的,不是覺得沒有用,而是我覺得這些方法並不能找尋到真正能夠一起成長的心靈伴侶。
但或許他們想成為高價值男人/女人,把人踩在腳底下,想要很多人追求他們,當海王/海后很快樂吧。
但有時候在想人生那麼短,認識人都要認識這麼久,有時候也不見得能在一起,這樣到底是不是好的選擇——儘管有時候會冒出這樣的想法,可是因為感情潔癖的關係,如果開始對某個人有愛戀,再跟別人很熱絡這點,自己本身就會很不舒服,所以也僅是想想。
說到佔有慾,淺層的感受是「這個人屬於我的,任何人都不準比我更親密」,深層的感受是怕失去
當我了解佔有慾來自於怕失去後,我就會很大程度不再表現佔有,因為我知道沒有甚麼人事物是不會失去的,聽起來好像悲觀,實質上我認為如果「他會走那就是會走」,我如果愛對方、尊重對方,會祝福對方要往他認為更好的地方前進,只是我們不能同行了。
所以「愛對方就應該放手讓他走」,這句話我以前不懂,但現在懂了也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