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hare:
我不打算跟你爭論當初合作時的問題,我甚至覺得既然你對那次的交流有這麼多情緒的話,我不介意你公開前後因果,但我這邊亦有留存資料,請留意
伊中這邊有在私噗跟我說明臉書留言讓您們不舒服了,我這裡也已經做出回應:
「造成這樣的體感我很抱歉
不過我這邊的創作是以芳芳視角為主,就像那篇交流也是您們的角色為重點,芳芳完全不是重點一樣
並沒有任何惡意毀謗意圖」
再者,我並不覺得合作時我有任何
惡劣的行徑,甚至我認為我已經盡了我的責任……關於為經允許擅自轉載噗文,我這邊已經致歉並撤回
我相信已經給予您們足夠的尊重了。
這邊也在直接說一下,我已經將您們角色的特徵盡量從我的創作內移除,希望接下來可以以平行時空看待,謝謝合作。
另外,請問這篇的連結也需要撤除嗎?或是我本噗的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