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釉釉*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身為該專科,看到蘇清泉提出那什麼亂搞的麻醉訓練提案真的也是大吐血
很多醫美診所沒有麻醫更常是因為不想花那個錢,因為客人覺得要多付一萬二萬好貴不如去別家,或者經營者覺得收益減少自己打打藥或找個麻姐就好。不去將評鑑管理制度完善,反而說是因為訓練名額不足,這根本倒因為果吧。
再說,其他科別的訓練名額也沒有開得比我們科高好嗎?除去內科、外科這些之後要再分次專的大科,其他獨立科別哪個開缺多的,蛤?開了也不一定滿招耶!什麼叫既得利益者?那就我們的本職工作好嗎!
提案的內容定義也不明,選那幾科的理由大概是因為都會需要顧ICU的重症病人,相對比較熟悉鎮靜止痛、升壓強心藥物的使用,CPR也比較熟練。但提案到底是想讓這些人麻醫美診所的刀還是要自己顧醫中開刀的重症病患呀?前後文鬼轉看得好累(續
掰噗~
9 months ago
人生嘛 (p-stare)
*釉釉*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醫美診所不會有重症客人,條件太糟的都馬推掉或叫他去大醫院做。大醫院的重症則往往都真的很難處理,當一個人專心在開刀的時候是不會有那個心力邊去顧病人的生命體徵的,醫院已經夠多這種不想等麻醉科上麻自己local開結果出事的鬼故事了。
再者,之所以會選那一科,通常就是具備類似的特質,想當外科醫師跟想當麻醉科醫師的人其特質可說幾乎是天差地遠⋯⋯外科醫師大部分沒那個耐心在那邊慢慢調藥、看vital sign變化的⋯⋯就算訓練過了,可以執行麻醉業務,真的有幾人會想去做又是一回事(畢竟麻醉醫師通常都無法出名,薪水也比開業成功的外科醫師少很多)
另外可預見的是這樣一定會有偷吃步互簽的診所。規定開刀者與執行鎮靜作業者不得為同一位,那就同家診所的外科都通過訓練然後說我是幫對方的刀上麻,其實人有沒有在現場誰能查證,還是可以自己偷偷加藥
*釉釉*
9 months ago
再來,所謂經過一定時數的訓練,到底是多久,要修習哪些課程、學理上/實技上要到什麼程度才算通過、該怎麼去評估/考試、執行的業務範圍界定,這些都沒有,輕飄飄的一紙提案就想通過,想太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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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釉釉*
9 months ago
條件訂太鬆,之後如果出事,只要說有通過訓練就可以過關,然後又變成麻醉科監督不力、麻醉科教學品質不佳

這些事之前在貴院某某科已經發生過了
明明就只是住院醫師外訓一個月,而且他們通常是當成放假休息月,不是真的想來學麻醉的東西,結果之後出事時也是拿麻醉科當墊背,院方責怪說為什麼有到麻醉科外訓還沒學會,我們還必須為此生一個鎮靜流程與教學給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