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隆KAPP
7 months ago
對自己的感覺負全責

如果我只描述自己的情緒,卻不把別人當成該負責的對象,那麼我說出的話,就是不爭的事實。反過來,如果我對妻子說:「你晚回家,讓我很生氣。」這句話不是事實。也許她晚歸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可能會讓我馬上消了氣。
事實上,我會生氣是由於自己所想像出來的她晚歸的原因。妻子的晚歸也許是導火線,但絕不是造成我憤怒的原因。我本來就有一肚子氣,只是在等機會發洩出來而已。她的行為讓我有生氣的藉口,卻並不是我生氣的原因。
比較接近事實的說法應該是:「你沒有準時回家,我就生氣了。」更好的說法是:「你的晚歸,讓我瞭解到我心裡有多大的怒氣。」不然這樣說吧:「我真的很不爽!這不是你的錯──我只是一肚子火!」
掰噗~
7 months ago
真糟 (p-sad)
鎮隆KAPP
7 months ago
能對自己的情緒百分之百負責,你說出的話,就會是絕對的事實。如果做不到百分之百的負責,你就還是有可能責怪、批判對方,自以為是,並且自我防衛。

每次親密關係發生了危機,我們都會自然而然地以為問題是外在的,但我發現所有親密關係的衝突,其實都代表我自己內心的衝突。榮格賦予「投射」這個詞一個新的意義:我們所看到的外在世界的每件事,其實都是我們內心世界的反映。

在我進行的訓練中,有時我會要求參與的人先說出自己的感受,然後再描述跟他同一小組的都是什麼樣的人。得出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內心有恐懼的人,就會覺得跟他同一組的人看起來都很凶惡;心懷憤怒的人,就會覺得同組的人都有很多錯處;有一個非常平靜、快樂的人說,跟她同組的人都是小天使。
鎮隆KAPP
7 months ago
我曾一再得到驗證,「投射」原則確實是真的。我也盡力把親密關係中的所有衝突都看作我自己內心歷程的反映。如果在我的內心深刻地感受到被遺棄和寂寞──這是人類很常有的經驗──那麼我就會自然地認為身邊的人都是冷冰冰的,一點都不關心我。

對自己的感覺負全責,就能讓我不再誤認為快樂和不快樂的源泉都是外在的。能夠明白對自己負責的道理,就能更加瞭解自己每時每刻體驗到的事物。

──摘自 克里斯多福‧孟《#親密關係Ⅰ+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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