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洛❖
7 months ago
看到一部中國教師起訴交警的訴訟庭審現場影片紀錄,我只看了前面 30 - 40 分鐘的內容,很精彩,只是我自己的時間有點不夠。

影片:深圳一教师把交警队告上法庭,庭审现场堪比律政剧,一人挑战对方整个团队,被告本以为只是走走过场,没想到教师...
後續:“法学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真相来了!
雖然原告說得看似——我不學法,故只能說看似,無法肯定——有理有據且大快人心,不過還是得為被許多人謾罵的法官辯護一下:原告在庭上的部分發言模式並不正確,法官或許存在自由心證,不過仍不改其盡職、中立客觀地進行審理與維護法庭秩序的事實。

舉例如以下片段:

1. 4:17 原告教師在質證環節試圖舉證。

2. 7:27、11:52 等,教師在已明確指定為發表意見的環節,頻頻拋出疑問並要求回應。

3. (留言繼續)
米洛❖
7 months ago
3. 14:40 開始,原告教師提出執法者共二位,在其中一份證據中,一位提供民警證、一位提供工作證,後者的工作證僅能證明其工作單位,並不代表執法合法性,故主張此份證據無效。

然而在 19:31 法官請被告警方遞交書面意見後,原告因擔憂法官開後門給被告補交證據,出言提醒法官。

經法官解釋「書面意見僅為了調查案件事實,並非允許被告補交證據」後,原告仍跳針重申法官不應讓被告補交證據,才會出現法官情緒較為激動的片段——有人指著你鼻子不斷跳針說你包庇他人,不耐煩是人之常情,法官做錯的是沒有在工作上機械面對原告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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