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時候ICCPR、歐洲人權公約和法院被人們收在儲藏室。但突然之間當人們要施展主權者的權威,或是想要斬釘截鐵的說什麼什麼不是人權的時候,ICCPR,法院被拿了出來證明自己沒有瑕疵。How convenient。
回到ICCPR跟突然被當救命稻草的Gapoņenko v. Latvia。這裡有好多、好多、好多區分要做。
岩石君
7 months ago
真的,先不論內容,光看到ICCPR被拿來證成對於自由的限制,就覺得蠻無奈的
我覺得很可怕。這次因為法院ICCPR和一些立委引用了ECtHR判例法,現在我擔心這些被'zerredet' (這個德文字太精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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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一開始就覺得很莫名,明明是保障人權的公約,結果一直強調例外(還完全背離公約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