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latest #8
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美國官方將當年的金融機構管制法,命名為《1933年銀行法》,然而在全球各地,通常稱其為《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它是項突破性的法案,可防止商業銀行利用其存款,在商業金融部門進行高風險的自營交易。
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由歐巴馬提出,21世紀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現將命名為《Volcker rule》,由聯準會前主席Paul Volcker所命名,目的在於阻止銀行機構使用存款,進行避險基金、私人股權投資,或風險性投資,避免重蹈信貸危機覆轍。同時,歐巴馬也將禁止大型銀行之間進行合併。
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迫使銀行商業部門和投資部門分家。商業銀行不得承銷股票和債券,而投資銀行不得進行存款服務。政府沿用此法案長達半世紀的時間,直至《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sation Act)問世為止。
立即下載
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英國財政大臣達林(Alistair Darling)正加緊通過提案,要求銀行機構寫下「生前預囑」(Living Will),交代清楚發生危機後,如何處理整頓銀行業務體系。
楓霞掩映 分享
15 years ago
儘管如此,歐巴馬現在已決定向前跨出一大步,禁止銀行從事可能危及客戶存款的交易活動,以他的方式,試圖為「大的不能倒」金融市場現況畫下句點。
楓霞掩映 覺得
15 years ago
歐巴馬的作法或許能終結「大的不能倒」所產生的金融危機,但是美國要把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讓出來,頂尖人才因薪資誘因缺乏而不再投入美國銀行業,既有金融高階人才流向國外,避稅天堂等國吸引美國金融機構進駐,美國人的存款外移,以及美國人投資外國銀行(比如英國)的興趣大增等等。
Walkinggeek
15 years ago
難怪美股連跌三天
楓霞掩映
15 years ago
walkinggeek: 殺聲震天,台股似乎也危在旦夕。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