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系統上,只要住院了24小時要通報勞動部,因為救護車是從工地裡面把人救走,如果醫院通報勞動部,交叉比對我們事業單位和承攬單位沒有報,稽查一定會衝過來。結果我主管還說這件事他不會主動通報給勞動部,要承攬商自行負責。欸,不對好嘛!我司是事業單位,他警衛在勞動場所發生職災或是急救狀態都要通報,雖然那個警衛個人問題很多,但是我司有通報不代表我們會受罰

到底懂不懂法律...
職安帥妹今天很生氣,請我司主任一定要報給副總他們知道,如果真沒報,後果自行負責,罰金3-30萬(刑事問題),而且不知道那個警衛會不會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