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機會幫數發部講了不少場
#公共程式 #PMPC 的概念,還有今年也有一點機會錄了課程跟公務同仁談相關的概念,裡面有一個滿重要的點,所謂「開放原始碼軟體」並不是把軟體程式碼公開放在 github 上就好了,它的授權條款必須採用「開放原始碼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認可的授權條款才會被認定是 Open Source Software。
去年在幾個數發部專案的驗收審查會議上擔任評審,也不只一次提醒過這件事情。
然而,把別人的成果拿過來,把他們的授權條款拿掉,再自己加入某某組織某某個人禁止使用,這根本就是
#沒有下限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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