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低落的時間正好和下雨的日子重疊真的是雪上加霜啊啊啊

難道我真的比較適合搬回南國住嗎
週末大雨就崩一次了...

上午太沮喪ㄌ想說趁午休去走走曬太陽
乾,結果沒太陽!
在公園坐一下還給我下雨!
好啊回辦公室後就換我眼睛下雨了
天公伯不用負責嗎 (???
這麼多天只有昨天曬到了5分鐘太陽而已!!!

勞基法應該要規劃曬太陽假吧?
或是企業要新增員工福利是允許員工上班時間有30分鐘曬太陽時段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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