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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薪偷看了一下國民黨要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9條的事情
我是覺得
這事情不用揪著「他們說中台爭議是內戰」打,因為就算去掉這點這提案還是問題重重
因為噗浪上好像比較少人貼原文所以貼一下原始完整草案:
這是一個PDF檔案
我自己看完草案的翻譯:
「欸我們現在的法規中國好像不認同,所以才會常常有海域相關的威脅,所以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海洋的事情就該歸海委會管,然後至於有爭議的水域,我們應該好好跟對方討論,這樣以後就不會有爭議了!」
我:?
latest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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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草案主旨:「修正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新增同條第三項及第五項」
另參考
法規資料庫
,所謂的第二十九條是:
1. 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
2. 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
3. 第一項許可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沒時間可以看PDF的最後一頁的結論表格,以下是大略看過草案全文後的個人翻譯版
1. 禁止水域應改由海洋委員會公告 (但飛航相關的部分還是由國防部公告)
2. 現在因為老舊法案造成的有爭議部分,應該要和中國協商後決定,這樣以後就不會有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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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補充一下常常看到的海巡署是隸屬於海委會的(而不是國防部),且
海巡署本身在非戰時情況下似乎不負責軍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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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所以海委會就跳出來說話了
立委提修正草案 海委會籲仍由國防部公告禁限制水域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翻譯:「ㄟ不不不這部分海域問題牽扯到國防問題,不能交給我們處理」
立即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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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然後陸委會也跳出來說話了
藍委提案修兩岸條例29條 陸委會:金馬水域執法沒必要跟中國協商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翻譯:「這塊水域就是我們的不需要跟中國協商」
補充:
我個人滿讚賞陸委會的主張的,因為陸委會是國家機構,陸委會如果在這裡說"喔我們會考慮的"那就真的完蛋ㄌ。回頭看發言人最後的結論也很中肯:
「我們是維持現狀的考慮,沒有主動自我限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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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我大致上可以理解草案的國民黨想講的是
「欸我們現在的法規中國好像不認同,所以才會常常有海域相關的威脅,所以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海洋的事情就該歸海委會管,然後至於有爭議的水域,我們應該好好跟對方討論,這樣以後就不會有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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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我的個人感想
「提案的人如果不是共匪就是太蠢太天真」
我的天都2025了你怎麼覺得有辦法跟中國這個惡霸「協商」
就算他現在跟你「協商」你都沒有保證他未來不會再來「侵略」協商時說要給你的領域
更別提他會不會根本就在「協商」時把你大部分現在主張有的海域都搶走了
所以這個草案我是完全反對,理由不是什麼他要不要把中台關係抹成內戰,理由是這草案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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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開回覆了,以下是閒聊
把草案的重點放在內戰兩個字有點模糊原本的漏洞了
中華民國的現有法規依然尷尬是事實,中國和台灣的關係尷尬就尷尬在這,我也很不喜歡有時候某些派系會覺得「你們是不是不敢修法,說要台獨又不敢修法!」,嘿,誰都看得出來這修法動作攸關全台人民的生命安全,是可以簡單說修就修的嗎,如果這麼簡單早就修了,而為什麼這個動作會這麼困難,
幹就是因為中國對我們充滿敵意
,問題在他們不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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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修正了噗首的用詞(法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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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另雖然我個人覺得反對這個草案的重點不用放在他們講內戰這兩個字,但我也支持不該自己主動認定中國和台灣在內戰這點。(無論法規或實務上)
So寫出這個字的人也是頗蠢,不過過度揪著這兩個字打結果其他內容都不看的話,就是落入這個文字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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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把個人翻譯版移到噗首&法規移到內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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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就算退一萬步中國願意協商&遵守規定好了(雖然我並不這麼認為),所謂協商你難道有辦法說「這塊100%就是我們的,簽約吧」嗎?就算不是和中國協商都沒有這種可能,如果現在台灣這邊法規主張的範圍是100%,中國的主張也是100%,那協商就算理想也只會是50%+50%,絕對是會損失的阿,那損失時要算誰的?
並不是說這個常常各說各話的情況不應該解決,但要說這是不是最好的解方,我是覺得不是啦,再想想吧委員(這裡不是單指國民黨委員而是所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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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結論:中國不亡世界不會好 (對我就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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