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ek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讀書]
〈信念倫理〉探究之義務
船東應該為這些移民之死負起責任,他是有罪的 (guilty) ;他的確誠心地相信這艘船安全無虞,但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沒有權利 (right) 在他所得到的證據上相信說這艘船安全無虞,他沒有這樣的相信權;因為他之所以得到此信念,並不是透過耐心的探究來誠實地取得的,而是透過扼殺心中的懷疑。雖然他最終感到如此地確定,以致於他無法改變他的想法,但是就他是故意地與自願地 (knowingly and willingly) 讓自己進入到那樣的心靈狀態而言,他必須為此負起責任。


信念倫理:克利佛德與詹姆士的爭論Ethics of Belief: the Debate betw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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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k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被判定為錯誤的不應該是「信念」,而應該是根據信念所做出的「行動」,因為即使個人非常確信自己的信念,也還是可以選擇是否要依據該信念來行動,所以在行動前還是有義務進行必要的仔細探究;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將「信念」與「信念所建議的行動」完全切割開來,而只譴責後者、不譴責前者
Dalek
4 months ago
個人的信念絕非只是關乎個人自身的私事而已,我們的語詞、慣用語、思想的形式、過程與模式都是共有財產,經過了歷代人的形塑與儘可能的改善;也是祖傳之物,歷代人皆予以繼承,當成珍貴的累積物,將之傳遞給下一代,但不是不予變動,而是加以擴充與純化
Dalek
4 months ago
信念就能幫助將人們連結起來,而且強化與指引人們的共同行動。但是當信念能力被用以相信那些未經證明與未受審問的論述,而只為了相信者個人的慰藉與私人樂趣時,信念能力就遭到了褻瀆

以免他的信念能力在某個時刻倚靠在某個不值得的對象上,而沾染到永遠無法擦拭掉的汙點。克利佛德甚至寫道,不僅是眾人的領袖、政治家、哲學家以及詩人在這方面對於人類負有義務,甚至在鄉村酒館裡久久才緩慢說出幾句話的村民,也能夠協助扼殺或保留「那些阻礙人類進步的迷信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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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k
4 months ago
克利佛德接著提出了他的著名結論:「不管何時何地,任何人只要在不充足的證據上相信,就總是錯的」
Dalek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挖靠,這個人知道他在說甚麼嗎?這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實務上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指責了幾乎所有大眾,因為在現在這個年代,你幾乎不可能去查證所有事情,並且賦予了所有人查證的義務

而這個義務建立在他個人的信念上,因為他認為每個人都需要為他的信念負非常高的責任
Dalek
4 months ago
考量到一個人有24小時,扣掉八小時吃飯、八小時工作,要求所有人,無論階級的、無論文化資本的,查證所有事情

更何況現代很多東西的傳出,都是建立在很強烈的知識脈絡上,別說大眾了,就連知識份子也是隔行如隔山,請問這件事情要如何可能?
Dalek
4 months ago
而且這根本就不是人們去相信事情的方式阿?
Dalek
4 months ago
克利佛德要求我們將「避免錯誤」當作優先的義務;他告訴我們:不要相信任何意見,永遠保持你的心靈在懸空的狀態,不能藉由「在不充足的證據上有所相信」而冒著相信謊言的極糟風險。

沒有任何信念,就會導致沒有任何行動,而沒有任何行動,便會造成現在實際存在的那些悲劇持續發生
Dalek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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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k
4 months ago
詹姆士

我所辯護的論點可如此簡短地陳述出來:我們擁有的情感本性 (passional nature) 不僅可以正當地 (lawfully)、而且也必須對一個「在數個命題之間進行挑選」的抉擇進行決斷,每當此抉擇是一個就其本性而言無法在智性基礎 (intellectual grounds) 上被決斷的「真實抉擇」的時候;因為在此情況下,「不做決定,讓問題保持開放」之決斷本身就是一個依據情感本性所做的決定——就跟「贊成」與「反對」一樣——,而且伴隨著同樣的失去真理的風險。我確信,這個如此抽象地表達的主張,不久之後將會變得相當清楚。但是我首先必須再多做一些準備工作。

詹姆士 (Plurk Paste)
Dalek
4 months ago
經驗論者與絕對論者都接受「我們能夠獲知真理」,但是懷疑論者並未接受。而絕對論者接受「我們能夠確切地知道我們何時已獲知真理」("we can know when we have attained to knowing [truth] "),但是經驗論者不接受該主張。秉持經驗論立場的詹姆士主張「雖然我們可能獲知真理,但是我們無法不可錯地 (infallibly) 知道何時已獲知真理」;詹姆士寫道:「知道是一回事,而『確切地知道說我們知道』則是另一回事」(1979: 20)。這裡的「經驗論」有特定的意義,切勿跟英國經驗論 (British empiricism) 或其它意義的「經驗主義」混淆在一起。
Dalek
4 months ago
詹姆士接著指出,嘗試尋找「不可錯的真理判準」的人們從未得到過共識,但這些絕對論者從未考慮過,或許問題是出在:我們的智能,即使真理就直接在它的掌握之中,也得不到不可錯的記號來知道那就是真理。但是即使作為經驗論者的我們放棄了「存在有客觀真確性」之教條,我們也並未因而放棄了對於真理的追尋與獲得真理的希望

我們仍然信仰真理的存在,仍然相信「藉由持續地累積經驗與進行思索,我們會越來越接近真理」。經驗論者不會介意他從哪裡得到他的假設,是透過正當的手段、或不正當的手段,是來自激情在他耳邊的低語、或偶發的奇思妙想。

我介意。不如說我希望我可以像個經驗論者,說我們只要努力去相信,就會達到真理,但我不認為這個假設可以輕易被接受
Dalek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詹姆士所說的「某假設為真」的意思是「思考活動的整體傾向於持續地證實該假設」。對抱持經驗論的詹姆士而言,即使某假設因為持續受到證實而被宣稱為「真」,還是有可能某天被宣稱為「假」,因此這裡所說的「真」與「假」是在詹姆士的「經驗論」這個知識論立場中來界定的,有別於「一命題若為真,則永恆為真,不會為假」中的「真」與「假」的意義。
Dalek
4 months ago
任何社會群體之所以能夠存在,乃是因為每個成員在執...
微妙的不認同,我不覺得行動可能這件事情是如此簡單的去相信其他人,從很多經驗上,我們可以看到權力下位者去揣摩上位者的想法,而使得自己想要的事情可以成真,他們並不是建立在相信他們會執行義務,而是揣測他在他的脈絡中可能的行動中放手一搏。

而上位者也不完全相信下位者,所以建立了很多制度去控制群眾。

就算階級相等,也是透過表演、謊言與猜忌去構成整個社會。相信他人並不是社會的必要,但的確相信本身可以帶來力量去對抗某些在不相信他人底下不敢做出的行動(如他所說的對抗搶匪)

他的論述中忽略了搶匪本身的武力所帶來的權力位階
Dalek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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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尼瓦根認為,這(克利佛德)事實上是一種雙重標準:這是為宗教信念設置了一個無法通過的測試,但是故意地忽視了「我們幾乎沒有任何信念有可能通過這個測試」之事實
Dalek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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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 (Allen Wood) 則是為證據主義辯護,但是他所主張的證據主義是「個人有道德義務使自己的信念合比例於 (proportion to) 證據、證明或其它用以證成信念的證成」(Wood, 2008: 7);他認為證據主義是個道德原則,但是「證成」是個知識論的觀念 (2008: 10)。伍德指出,克利佛德並未討論到信念的強度有程度之分,所以會讓人以為他認為「信念不是有、就是沒有」;但是在許多情況下,信念的確有強度之分 (2008: 9)
Dalek
4 months ago
不管正確的知識論標準為何,只要個人信念「根據該知識論標準」是未經證成的,那麼就會產生「相信該信念是否是道德上允許的?」之問題 (2008: 10-11)。伍德為他的證據主義辯護的方式是提出諸多道德理由,這些道德理由包括「我們應該出於自我尊重之義務 (duty of self-respect)使用我們的理性能力來引導我們的人生」(2008: 19) 以及「我們有義務不讓自欺等因素做為基礎來形成那些用以形塑『我們與他人之溝通』與形塑『對他人福祉有所影響之行動』的信念」

筆者認為,這其實顯示出伍德認為克利佛德的船難案例支持的是「我們在懷疑自己的信念時有進行探究之義務」,而不是支持「在不充足的證據上相信就總是錯的」這個更強與更具爭議性的結論。
Dalek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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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k
4 months ago
哈克 (Susan Haack) 指出,當克利佛德宣稱「不管何時何地,任何人只要在不充足的證據上相信,就總是錯的」時,這裡的「錯的」(wrong) 包含有「道德上錯的」與「知識論上錯的」兩層意義,但是克利佛德本人並未做此區分,而且他的船難案例做為一個案例也不足以建立起「這兩層意義總是同時出現」之結論,因此他的主張實可拆解為「知識論主張」與「道德主張」兩個部分 (Haack, 2001: 26)
Dalek
4 months ago
鄭喜恒

「智性上的誠實」與「我們有探究之義務」只要求我們「在對於自己的特定信念產生懷疑時,有義務去進行探究以平息懷疑,而不應當去壓抑懷疑」,並未要求我們得為自己的所有信念找到充分的支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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