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先去找張剛剛看過的對話圖,更好表現我的意思。
一下子找不到先跳過,只是希望大家看那段質詢的字幕就好。
因為這中間肯定有黃國昌邏輯不自洽的地方。 1.正面:黃有在播放前告知所播放的是示範帶。(他主張的己方立場,但我找不到相關聲明,反而不斷看到公開播放偵訊光碟的誘導發言,錄音內容也出現朱將軍等完全符合真實案件當事者姓氏職稱) 反面:法務部長卻認為那是偵訊光碟,直白地要求黃不要公開。就常理來說,我國法務部長會在一個人播放音頻前就說那是示範帶然後堅信該錄音是偵訊證據嗎?
2.正面:黃透過前段對話的關鍵字和特定案件誘導案件省略受詞「我就放(示範帶/證據)給你和全國人民聽」刻意設局。 反面:法務部長知道真正的偵訊過程心虛不敢澄清,因此中計。 國昌計劃通。 但在我的認知中,偵查不公開的意思是肯定和否定都不能說不是嗎?法務部長也沒在一上台就先告知大家他知道檢察官對朱亞虎的審訊內容,所以他很清楚偵查光碟長什麼樣子,因此民眾我不知道法務部長到底是否知情。<<以上發生在錄音播放前。
如果播放錄音前「沒說那是證據」「我只是假設,我還怕你誤會才說是示範帶」的立場成立,那麼黃國昌按他的邏輯,在1.播放前 2.法務部長阻止他時,為何都沒說那是示範帶,而是在放完等法務部長直疑他錄音出處時才說是示範帶。
按照這種「我沒說XX是你誤會」,我這個平民也可以說,我怎麼知道黃國昌不是被奪舍的非自然人或外星人假伴的,他沒先說他的發言出自自由意志和遵守國會議員就任誓詞的道德義務。(我們的國會議員應該具有高於法律的道德要求吧?還是說不用?至少我認為要。)
最糟的是,我的第一反應和法務部長一樣。不過,我最先泛起的想法反而不是檢察官問案態度或黃國昌質詢手段的巴拉巴拉之類。而是思考,我為什麼這麼在意黃又鬧出的這件新聞,明明以色列打伊朗的戰爭很嚴重。
最後讓我決定發噗內耗自虐的關鍵是,我終於想明白為什麼我會在意。
我一直非常非常厭惡一件事,「假車禍」「假摔倒」,受害者利用社會常識最基本的信任來為自己牟利,讓幫助別人成了炫富否則就是冒重大風險的事,導致人們對受害者/特定職業/特定性別的不信任,那條「常識」的紅線被破壞了。
台灣明明是世界上少見的治安良好富裕且自由民主的地方(這是相對的,但台灣就是SR卡等級)為什麼你還是會看到我上面說的1&2兩種正面反面的事實認知和邏輯衝突發生在國會中。因為「2」的情況是違反常識的。如果2是合理的,3.外星人取代寄生國會議員(美劇拍爛了) 4.奪舍也都很合理了,畢竟你怎能確定絕對不可能呢?
不,我首先留意到的並不是黃國昌用誘導設局剪片行銷自己的目標行為去質詢,我訝異的點是「我國法務部長居然認為一個法律專業的立法委員與民眾黨主席會在國會殿堂中公開偵察證據破壞司法公正性。」我的意思是,柯案還在調查中,就因為有爭議,才要確保取證過程盡量乾淨,大家不就是怕串證嗎?至少我是相信檢調司法的,這是我的立場。
而且我的反應和法務部長一樣,甚至懷疑那示範帶真的只是示範嗎?我還在等其他人調查求證後告訴我那真的是假的,但誰能證明那是假的,不是用真實證據內容進行AI輔助創作?但我很清楚有種人會盡力追求「不犯法」,所以犯不犯法,會不會受罰這也不是我在意黃國昌的點,但他完全沒有他聲稱的道德立場可言,因為他並沒有展現他法律人的專業,也沒有使人信服他確實有遵守國會議員的誓詞。
不是要字字計較以免被抓到語病嗎?黃國昌可以證明沒說錯什麼,但他無法證明自己說對什麼,因為他使用了誘導和假設「如果」模糊命題,但我找不到他公開的立場和個人意見,或許他只有網紅和政客(這不是好話)的立場意見,依然沒有國會議員的立場和意見,只是覺得當立委這樣就夠了。國會議員可以這樣質詢嗎? 注意到了嗎?我用了「或許」,哦呀,我也只是示範一下。
國會不是法院,立委也不是律師,質詢更不是個人輸贏。
上面補充我的反應和法務部長一樣的意思,那是指我認為今天換成韓國瑜,傅崐萁,朱立倫或任何一個國民黨代表人物(最好但不必要是黨主席)當立委來質詢,法務部長很可能都不會認為對方會當庭釋放偵查光碟,但當對象是黃國昌,竟然認為對方真的會幹出這種事還直接明確阻止。這就是我說的「常識崩壞」現象。
打架,各國國會都有出格和反智的行為,但政治人物就算硬演也要演出的「道德誠信」,居然有個沾沾自喜的政黨主席直接超越了,從而讓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這個身分又突破了常識。
對不起在一片簡明直白的罵聲或黃的讚聲中,我搞得落落長又有些離群,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我很少在政治上針對一個人,黃國昌可能是第一個,我很好奇自己有這種反應的由來。
我通常都是在國防議題上對特定政治人物感到不適,所以黃國昌此人才讓我感到特別奇怪,因為我通常都不是關心這個人的作為而是從新聞中的某個細節連結回去,愈想愈噁心。原來,黃國昌對我來說是社會道德議題,因為我還想相信陌生人,相信司法和公權力,相信哪怕政黨更替的台灣政府會遵守最基本的遊戲規則(不是百分之百相信,87%有的,過八十分算很高了。)
雖然國民黨這屆國會立委已經不裝也不假裝還一起玩社會契約遊戲了,但人們在現實中主力是對付國民黨的,所以網路上,我也就不吐不快了。
我還不知道腳尾飯事件是啥,先上個Tag順便補充常識。
沒犯法是一回事,但政治人物是要負政治責任的,法律責任,那是人人包括我在內都要負的,沒什麼好得意。
沒拿出檢察官違規證據前,我選相信檢察官依他/她專業和職業道德工作,構成台灣法治社會的基石。年年都有檢調司法情治國安單位堅守自盜的新聞,抓到就辦,我還嫌辦得不夠嚴。無論如何,奉公守法的人肯定還是比較多的,就算只剩一個,也得有人站在「常識」的正面去相信那個職業的道德倫理(我的依據是台灣還沒陷入無政府狀態),我的意思是檢察官的道德倫理是一個整體,不是黃國昌用一個可疑示範帶可以偷換概念,更別說,要鬥一個重要職業居然還不拿出實證?
更別說前法律人,前學者,前檢查官和前律師等等這些目前活躍在政壇上人物,既然已經在現在的位置上,我當然要看那些人現在的表現對不對得起國會議員的位置和特權。
至於黃國昌不出席國安簡報這新聞我沒興趣,只能說不意外,跳過。連演個愛國都不會的政治人物,莫怪被看不起。不只壞,還蠢。
我之所以不愛用立委這個說法,因為立委就是國會議員,之所以特地強調,是因為有很多立委似乎不覺得這個位置很重要也很珍貴,好像那第一個「國」字不存在,或者很朦朧,令人緊張。國會和立法院聽起來體感不太一樣吧?我是屬於聽見台灣有國會會感到興奮的那群人,就算國名和國旗不滿意,也是先求有再求好的期待心情。

找到那張應該是小草製作的對白圖了,不過這反而更好地呈現了我想表達的邏輯自洽和自以為邏輯自洽的差別。
上方右圖’A.放什麼給部長聽怎不說清楚 2.中間左圖後被阻止時怎麼不解釋是示範帶?下方左圖部長持續誤會,這時才說是示範帶,不,黃國昌你一點都不老實,你在這張圖之前的質詢就多次提及柯案和偵訊光碟的關鍵詞,只能怪法務部長是常識人,我也會覺得你的語境非常連貫地在指涉特定案件中的涉案人。
最後下面的結噢,不,我不覺得法務部長知道「國會殿堂中不存在的真實偵訊光碟內容」,除非有種可能,示範帶全部或部分內容取自真實紀錄,而法務部長也確實接觸過審訊紀錄,還違反法務部長自己強調過的不公開偵訊光碟的主張,否則在我看來就是一個不清楚偵查內容的人的正常反應罷了,反而像符合行政中立的反應。你要怎麼對你不知道情況的東西認同或反對?面對一個誘導問題,你篤定回答是或否都等於承認你知情,所以部長接著詢問錄音出處,就是要黃國昌一句明話。最後黃的回答我只覺得丟臉至極,因為他站在那個位置上,確是這種態度。
退一萬步,若事後調查真有不正審訊,也正如部長所說,就針對該名檢察官檢討並給予應有處分,但當下黃國昌並未出示實證以支持他的質詢立場。黃國昌在這場質詢和目前延伸出的爭議中則是公然說謊。
首先,你得拿出一張真的偵訊光碟內容公開放送,同時面對之後撲天蓋地的檢調和民間聲浪質問消息來源,這中間有無違法情事,然後才能跳到檢察官如錄音中那樣辱罵恐嚇(引用黃的形容詞)是否應當的議題。否則就只是利用其他人對「國會議員這個身分的基本信任和尊重」搞詐騙。
這也是我最生氣的地方,今天你黃國昌不是站在那個位置,不止法務部長,我和許多人根本懶得理你,我這輩子沒看過黃國昌的直播,以後也不會看。
黃國昌下去後,還會有各種黨派顏色專長實力等級不同的台灣人當上國會議員(先不管有多少立委被遊蕩歐洲的幽靈奪舍或被外星人取代),我只希望國會議員不需要一直花時間在清理座位上頭的屎尿垃圾和破壞痕跡。我們的代議制度還非常脆弱,正是需要國民和立委都自覺自律的時候,真以為回回在旁邊搧風點火不顯眼嗎?
作為有投票權的平民,我最受不了議期和預算被白白浪費。
對不起我因為精神不濟犯了個錯誤,摘錯了宣誓內容,立委的宣誓內容是「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更貼切了。我要表達的意思不變,黃國昌並不是空身進議場,好像國會只是另一處攝影棚。他是先發誓承諾才正式開始國會議員的工作,但誓詞第一句的「至誠」,看來就像是令人笑不出來的笑話,我從來不覺得這人好笑,而是非常負面的汙染源。「不干涉司法」尤其諷刺,黃更像是「不敢真的」干涉司法,只敢打擦邊球兼嘴砲,因為他清楚台灣司法若抓到能將他送進去蹲的證據,不是別人想壓就壓想撈就能撈的。
我不是真相信那些宣誓有啥約束力,是難過不以那段誓詞為榮的人居然這麼多,那明明就是人民最簡單也最深切的希望,最好就是你們自己說到做到,不用人民花時間釘梢蒐證論述和搞大罷免。
補充,我上面說偵查不公開不太對,應該是洩密,總之這本來就不該發生,所以旁人聽了才會被誤導和緊張(還是替你黃國昌緊張)。希望錄音是假的,但這部分也需要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