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賾流 分享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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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賾流
4 months ago
我問chatgpt相關訊息如下:受害者為31歲喬治亞州亞特蘭大護士 Adriana Smith,2月腦死後被維持生命支持,以延續懷孕。6月13日進行剖腹產,剖出早產嬰兒 Chance,體重約 1磅13盎司(約794克),目前在新生兒加護病房治療。Baby of brain-dead Georgia woman on life support del...
林賾流
4 months ago
• 引發關注的原因在於喬治亞州 心跳法(Heartbeat law) 禁止6周後墮胎,並賦予胎兒當事法人人格權,醫院以此為由不敢終止生命維持。
• 州檢察長發聲明表示法律並未規定在母體腦死後續維持生命支持措施。
• 專家指出:耗費巨額照護費用,法律與倫理爭議深重,母家人權益被剝奪,「女性自主遭侵犯」等批評聲浪高漲。
林賾流
4 months ago
我一開始以及往後都是支持女性(如果男性能懷孕)都具有單獨且完全墮胎權,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了還要養。養了還要教,失能了還得照顧,如果起點就有問題,還是巨大的問題,那就是至少用兩條命與兩份人生來服務別人的信仰愛好,何必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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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賾流
4 months ago
修改了一下我的表達,使人格部分更精確:
而且我的故事也正巧在探討類似問題,而我預設的新人類胎兒反應還比目前人類胎兒更具體,我不認為胎兒有思想,雖說個人哲學和創作上我有條件地相信胎兒有靈魂,但靈魂不等於人格(Personality)更不等於法律人格(legal personhood),而且我支持無形的事用無形手段處理,總之,看了這則新聞很憤怒。
林賾流
4 months ago
我無比尊敬且感慨有些孕婦寧可犧牲自己也要懷孕生產,只要是她心之所願,家庭或社會還有能力接手,那我會給予祝福,但我不會有任何否定批判更不會用偉大無私去形容...這類詞彙在我看來有些道德勒索意味,那就是個人的願望,如果當事者願意付出對應代價,我會希望對方得償所願,同理,墮胎也是,我認為生命的代價比心跳重得多,這邊我同時指孕婦和胎兒的生命。正因為我認為靈魂和人格都很重要,而且可能在肉體死亡後繼續存續,尤其是在她的家人心中,很遺憾美國喬治亞州政府和醫院卻踐踏Adriana Smith的人格。
林賾流
4 months ago
從報導看來,那個醫療團隊有問題,而州政府沒及時介入,或者還有其他內幕。反覆看了好幾次,頭愈來愈痛。但我稍微能理解家屬不願拔管和相信醫療專業的心情,如果其中有刻意誤導(無論是怕違法或保證順利生產之類)的行為,那個醫護人員應該受社會公評。但我其實不認為這件事有一個非黑即白的答案,因為有資格決定的當事者無法發聲,這確實是深重的道德倫理爭議。
林賾流
4 months ago
我補充一個假設:倘若一位孕婦在得知懷孕時就預立生前遺囑,並且多次留下影音紀錄表示不惜任何代價都要生下孩子,然後出了意外腦死,家屬和醫療團隊透過周延討論決定尊重本人意志,同時做好早產準備或因胎兒健康問題實在不宜出生的放棄打算,那樣強制延續生命的姙娠我是可能依個案認同的。
林賾流
4 months ago
問題依然在於個人意志能否受到尊重,相關人等能否為新生命負責,至少負責到成年有行為能力,以及利用他人肉體和宰制他人生命服務自己認同觀念的族類能否被阻止。自然生態就是孕婦可能順產也可能死於意外或急病--甚至包含精神疾病,胎兒可能因母體不堪姙娠流產,幼嬰也可能無法順利長大,能看到這段文字的人都是天選之人,不是只有肉體懷孕生產才叫自然,而且現代人已經透過各種不自然手段才能相對安全地分娩育幼和延長個體壽命,我感謝有那些手段。有些生理現象,我真誠希望宗教和哲學理論後退保持中立,尊重當事者和相關家屬的意願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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