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yeu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司法院 on Facebook司法院

暑假到了!很多人會趁機去外縣市旅遊,這時候租汽機車就成為其中一個便利的選項,但有些租車行會在租賃契約外另外附上一張本票,要求客人填寫,這樣的作法是合理的嗎?如果填了又有可能面臨哪些法律問題呢?就讓阿司一次報你知!

📄本票是什麼?

本票是一種無條件支付的票據,以租車的案例來說,只要租客簽發本票交給車行,車行就可以無條件要求租客支付本票上的金額。而且就算租客拒絕給付票款,車行也可以直接拿本票去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強制執行,省去訴訟的程序。

基於本票具有要求發票人「無條件支付」的特性,許多車行可能擔心租客在租車之後被開立交通罰單,或是弄髒、弄壞車輛,而要求客人預先簽立本票,以免車行日後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
latest #6
seeyeu
4 months ago
📄車行要求租客在租機車時簽本票,可以嗎?

基於《民法》私法自治原則,如果車行與租客相互約定好,租車以外再簽立本票,車行並沒有違法;但是租客如果不願意簽立本票,也可以主張僅訂定租賃契約、不簽立本票,或是直接換其他不需要簽本票的車行。
seeyeu
4 months ago
📄本票上註記「租車用」、「已還車」,還能用來要錢嗎?

本票上註記「租車用」或「已還車」等文字,用來表明雙方債務的發生原因,並不影響本票要求相對人「無條件支付」的效力,車行還是可以依據本票上填寫的金額向租客請求。

但是當租客確實有支付租金並完好無缺地歸還車輛,而車行仍要求租客支付本票上所載的金額時,租客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救濟,這時,本票上所註記的「租車用」、「已還車」等文字,與當初租賃契約等文件,就可以作為雙方曾發生債之關係的證據。
seeyeu
4 months ago
📄本票上加註「不得提示或兌現」,可以確保我不被要錢嗎?

本票的功能,就是為了確保金融的流通與迅速,因此如果本票上註記「不得提示或兌現」時,已經限制了本票的流通方式,而與本票「無條件支付」的性質牴觸,這時候本票就會因為註記「不得提示或兌現」而無效。

用今天租車的案例來說,當車行拿著記載「不得提示或兌現」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時,會因為本票被認定無效而無法如願。

但是,如果租客確實有積欠車行租金,或是弄壞車輛而必須賠償時,車行還是可以透過訴訟向租客請求給付,不會因為本票無效而導致無法主張權利。
立即下載
seeyeu
4 months ago
🚗🚗🚗

曾經有發生過民眾租車時,簽發沒有填寫金額的本票,某天突然被車行要求支付上千萬的案例,就算租客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救濟,但仍要花費許多勞力、時間、費用,在簽本票前真的不可不慎、務必三思!

你還有聽過哪些租車或本票上的糾紛嗎?歡迎留言跟阿司分享!

如果想知道本票、支付命令等更詳細的法律知識,歡迎參考留言區的連結,收聽司法院 Podcast,了解本票跟支付命令的注意事項👇👇👇
seeyeu
4 months ago
https://imgs.plurk.com/QGf/lZM/VGnHWz6yXQCu00aBFGx2WV6Gnqv_lg.jpg
seeyeu
4 months ago
作者
司法院
《司事Law室》:S3E8|別以為我不懂法律!借錢、借人錢、作保前必知 ft. 周珮琦 法官!
🎧Apple Podcast (約節目第 24 分鐘起)S3E8|別以為我不懂法律!借錢、借人錢、作保前必知 ft. 周珮琦 法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