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有多忌:
1.結婚書約差點印不了,昨天找了好幾家影印店都幾乎沒想要的紙質,所以硬生生讓安小姐走了兩個小時的路就是為了找影印店。
2.昨天要跟安小姐吃飯,結果他手機沒電就跑了好幾家小七,都!沒!有!可以租借的行動電源!
3.今天出門因為有人賴床差點來不及出門。
4.走去戶政事務所路上我其中一只鞋子跟我鞋跟分離了呵呵,直接衝去小七買強力膠補救,差點結不了婚。
5.我的朋友陪我一起狼狽,超大太陽我恨高雄。
6.為了感謝證婚人朋友之後跑去夢時代吃飯結果吃完之後直接下雨!?
7.我另一只鞋子在回程的路上也鞋跟分離。
8.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