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辦法笑、厭棄、鄙視諸多演藝人員去中國跪舔的姿勢;我個人之所以還能對某些面向他國的表演內容不予置評、有那個餘裕去關心其他團和音樂人,等那些去別的國家跪下來賺錢的人回來交出新作品讓我評判,是因為我們還是臺灣人,我們還有選擇不跪的自由。
但現狀是,若我們沒有足夠的公民採取行動,把那些月薪超過20萬,上任後整天用亂七八糟的理由推行癱瘓五權分立結構、有利敵國、弱化國家體質提案的立委,用公民的罷免權汰換下來,我們還能不能繼續是臺灣人,我一點也不敢樂觀。
更別提已經有太多濫用臺灣資源,轉頭就叫祖國血洗臺灣的中國籍在台人士,成天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請大家出門投下同意罷免的那票,每個人手上那張看似輕薄的投票單,一張一張累計起來,就可以守護臺灣。
本來是覺得我這裡也沒什麼人,同溫層大概也究極厚,但看著我河道是公開的,想想還是姑且發之。
我反覆看了文章兩三遍,還是有點難相信曾經修過他的課、喊過老師的法學者,會寫出這種通篇沒有實質涵攝和論理分析的文章。
要談防衛性民主、要談權利濫用、要談現在的狀況是否為「無差別大罷免」,通通應該回歸台灣實際的社會脈絡和發生的事情來談,但顏老師沒有。
他提了幾個好像有點厲害的公法名詞,說這是德國來的概念,適用和解釋仍有爭議,卻不說哪裡有爭議,只稱反正法學研究處處都是爭議,再拿出和他的主張毫無關聯的回憶,然後下結論這是無差別大罷免,對台灣未來沒有幫助。
要是當年我用這種邏輯寫考卷,我一定被當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