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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反對核三重啟,穩健能源轉型—學術界不同意第21號公投案連署:Huamei Chiu on Facebook
核三公投前的N個提問-公視:核三公投前的N個提問|屆期的核電廠該重啟或除役?(2024年)蘭嶼核廢料場「貯存桶破損、輻射飆百倍」 監察院提案糾正:蘭嶼核廢料場「貯存桶破損、輻射飆百倍」 監察院提案糾正 - 民視新聞網黃國昌反對黃國昌:史上最精彩的核能政策大辯論,不看可惜!
詳細內容以公視為準,以下僅是個人認為的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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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一、地震
1.
核三廠可能遭遇的地動加速度達到1.384g,是三座核電廠中最高。日本311地震也只有兩、三個測站測得超過1g。
關鍵設施下方有斷層剪裂帶通過;恆春斷層的斷層帶可能寬達兩公里,幾乎涵蓋廠區。
台電的耐震補強,在0.72g以下可以確保安全停機,重要設施的耐震餘裕值也分別提升到1.90g、1.45g,但民團擔心不是整廠設施都有足夠耐震能力。
2.
日本311地震與福島核災:
外海發生9.0的強震,隨後引發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喪失外部電源,三座反應爐氫爆、爐心熔毀。
事故調查委員研判海嘯來襲前,反應爐冷卻系統的配管,就已經在地震中受損,導致氫氣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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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3.
核三廠服役四十年,其實發生過幾次意外:
1993年輻射水外洩,流到太平洋。
2001年「3A事件」,喪失所有廠外電源,緊急電源也故障,冷卻系統停擺。最後一直找到第五台備用的發電機才成功發電,天佑台灣,差點爐心熔毀。是台灣核電史上最嚴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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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4.
一旦地震與核災同時發生:
2024年1月的日本能登半島地震,顯示複合式災害可能讓應變措施窒礙難行。
地震使多條核電廠預定疏散道路中斷;車子被壓毀,沒辦法開車避難;海嘯,不能走海路;許多住宅倒塌、斷水斷電,根本無法進行室內掩蔽。
「如果發生核子事故,到底國家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去撤離、安置所有可能被影響到的人?我覺得這些事情都應該重新拿出來討論。」
5.
2022年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核三廠還需要執行機率式地震風險評估(SPRA)、高頻設備與用過燃料池耐震評估。
是否需要再做耐震補強、要花多少時間、經費,目前還無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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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二、核災
1.
把核三的未來交由全國性公投來決定,對當地居民不公平:
都市裡要蓋一個變電所,居民都出來抗議,為什麼核電廠卻是交由全國公投,不用詢問當地居民的意見?
2.
(噗浪上的補充)核災保險:戰爭或天災所造成的核子事故,不在賠償責任範圍。@vaninlin0806 - 核能發電 我的想法可能稍微有點逆風,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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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三、核廢料
1.
燃料池只剩下535束的存放空間,等於只能運轉大約四年。核燃料在移到乾式貯存前,必須存放在用過燃料池中靜置十年左右,用過燃料池萬一喪失冷卻水,可能產生氫爆。
2.
乾貯桶也有運轉和使用的年限,之後如果要換桶,每換一次就增加一次輻射外洩風險。這是將問題丟給未來世代,也是核廢料處理最麻煩的部分。
3.
2028年之前要完成最終處置場的場址評選,接下來要進行場址詳細調查、安全分析,預計在2055年啟用,但這個目標能達成嗎?「我們到現在連法案也沒有,場址的地質調查、環評、社會溝通、居民同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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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四、關鍵設備無法更換
1.
核電廠內有兩項關鍵設備無法更換,一個是圍阻體,另一個是反應爐壓力容器。
反應爐脆化問題關係著核安。
2.
原本《核管法》規定,延役必須在到期前五年提出申請。讓管制機關有充裕的時間進行審查,電力公司有時間做更新改善。
今年5月立法院修法放寬,讓除役的核一二三可以申請重啟。
3.
核三是重啟,不是延役。全世界少有重啟的實例。
資訊人權貴
2 months ago
他們都忘了自己以前說過什麼了朱立倫、侯友宜、張啟凱、黃國昌反對核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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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ckhung0: 朱立倫說:「核能是最貴的能源」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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