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ally
3 months ago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辦...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自114年起銷售貨物為新臺幣(下同)10萬元、銷售勞務為5萬元〕

筆記
掰噗~ 好奇
3 months ago
那麼你覺得呢?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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