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到45歲才開始認真追星,
先成為團粉,
去演唱會才變成高木担,
因為UMP出現,
相信8個人會走到20週年買了8000日幣手燈,
去年二個結婚,
姊姊我都覺得合理,
畢竟偶像是工作,
真實生活偶像也是人。
但今天真的震撼到,
當迷妹真的要心臟很強, 要賣團愛, 真的不要把話說太滿,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
latest #16
連我姐都看到台灣新聞
來關心我了
真的還是覺得不能理解這種操作
其實 我這種年紀跟人生閱歷
喜歡二年 二年都可以順利入場看演唱會
應該很快要處理完情緒
但畢竟是人生第一次追團
還是很需要碎念
等等
那我辦公桌的佈置?
昨天只買一張8個人
算是最後紀念啊
人生真的好無常,
今年就是深刻體會這個事實的一年,
親友離世,
自己身體的大小狀況,
8個人跳突然變成7個人
再次體會把握當下
下午跑新竹陪阿母看醫生
現主時赫然發現
我今天原訂在火車上看的大追跡
還沒看啊啊啊啊

不能喝酒 我只好吃冰

今天一早就要開會
振作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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