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蛋是否是可以採購的對象呢?
答:這是本案的爭點之一,依照《政府採購法》第七條第二項

生鮮食品不包含在內。
而「蛋」是否屬於生鮮食品呢?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註:採購法的主管機關)98年有函示:

「為食品之一種具有
易腐性且有
生命現象,品質在短時間內
易生變化與一般物品性質不同。因生鮮農漁產品價格每日均有變動,且蔬菜、水果、魚貝介類等品項超過一百種以上,在招標決標時,無法以價格做基準,招標實務作業上有極大之困難。」來函所述「冷凍食品(肉品)」,如經冷凍處理,不符合上開修法意旨。
所以「冷凍食品」應該是需要依照「採購法」來辦理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