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次北模作文「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這個主題我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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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已經觸犯了作文題目規則裡所說不能提及私人關係這條規定,作文出題原則一向強調要避免觸及考生的隱私或家庭狀況,但這次題目卻強迫學生帶入自己的母親,已經違反了公平性與保護考生隱私的精神。並且做題的規則規定學生必須使用第一人稱進行敘述,必須將自己已經年過50的母親推出去當作代理孕母不覺得非常誇張嗎?
我們先不說50歲的女性到底可不可以進行生育,作文範文裡所說的「有些人想當媽媽,卻沒有機會。我只是把我有的,借給她用一下。」
把女性的器官當作是物品一樣借用給他人,讓已經生育過的女性再次經歷孕期的痛苦,還要學生立場明確地說出自己到底是同意或不同意,若立場不清楚還只能給予C的成績,不覺得很諷刺嗎?
根據臨床經驗,40歲以上的女性懷孕會面臨併發症風險顯著升高,例如流產率、妊娠糖尿病、子癲前症,甚至生產時大出血或死亡的機率也明顯高於年輕孕婦。身為就讀護理科系的學生,我可以很明確地說真的不建議40歲以上的女性懷孕。
雖然在做題說明裡明確說了,你“可以選擇任何立場”,但其實只有同意跟不同意兩個選擇,不是嗎?
難道女性就不是人,是一件物品、是可以被用來借或買賣的嗎?
讓只有16、17歲的學生去帶入自己的母親是代理孕母,根本是一件很無厘頭的事情,況且這個題目的出題者根本沒有想過,若學生本身是單親家庭,家庭中並沒有母親這個角色,那他該如何書寫這份作文?難道單親家庭的學生就是活該沒有分數嗎?
再來,台灣代理孕母這項工作從來都不是合法的,也不會有合法的這一天。女性的身體是自己的,他們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請不要再物化女性,女性不是生育工具。
這真的非常非常的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