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人打翻飲料的照片
結果10月在一堆連假跟一些搞砸的錯誤間過了三分之二了,最近騎車回家的路上終於有感受到些許涼意,變成適合野餐的天氣了,真好。
最近在公司吃的那餐都吃得滿隨便的,一方面是覺得沒什麼好吃的,一方面是因為在家裡吃的那餐相對豪華許多,去工作的人在公司可以吃得像乞丐一樣也沒關係。
是這麼說但偶爾被客人氣到(或老闆或同事或過去的我)就也還是會去買個冰淇淋,或去買有料的飲品。在上班時偷偷嚼珍珠或椰果蘆薈,算是報復心態作祟嗎?我想到之前在討厭的老師課上拿其他科作業出來寫的過往。
不過現在還沒被抓到過,也可能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知道後者會傷透師者的心,但前者應該是沒有人會受傷害啦。打完這段才驚覺原來我對老闆的不耐已經到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