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c
1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uD24iwDOdR5qemBgq7jqP.jpg

完全就是這樣
@.tw.
1 months ago
(p-nerd)
@.tw.
1 months ago
刑法 第130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趕快把法條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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